三校2010冲刺卷三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甲不得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甲在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注册时,应当注明自然人独资
- 甲一人制定了该公司的章程,并决定了董事长和经理的人选
- 因为该公司只有一个投资人,所以公司应当由甲缴纳个人所得税
- 甲:“我曾经为这个课题申请经费并进行了组织协调,主持过这个课题的研讨会。”
- 乙:“我曾经撰写过该书的两章,尽管教授后来对这两章作了较大的修改,但基本上保持了原稿的结构和内容。”
- 丙:“教授在研究这个课题时,曾多次与我讨论有关的学术问题,我提出的一些意见已被他采纳。”
- 丁:“我曾经为教授的这项研究查找资料,还帮他抄写过一部分手稿。”
- 书记员委托勤杂工送达出庭通知书
- 开庭通知书送达给不满18岁的邻家小孩
- 开庭通知书应直接送达本人,本人不在,应由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
- 本案只能适用直接送达
-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 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
- 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
- 因甲没有生育能力,与女儿没有血缘关系,女儿应由乙抚养
- 甲即使不以女儿归其抚养为条件,法院也可判决离婚
- 乙所借的用于给女儿治病的债务,不应由甲支付
- 如女儿判给乙抚养,因女儿与甲没有血缘关系,甲不用支付抚养费
- 无权请求返还,因为其抛弃行为使所有权消灭,王某基于先占取得所有权
- 无权请求返还,但有权要求适当补偿
- 有权请求返还,因为王某将牛领回家中占为已有,构成不当得利
- 有权请求返还,但应补偿王某所花费的医药费和饲料费用
- 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 中止审理,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协商确定由谁作为被上诉人参加诉讼
- 中止审理,由乙公司确定由丙公司或者丁公司作为被上诉人
- 直接将丙公司和丁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
- 甲有名贵狼犬,因看管不周,追逐儿童乙甚急,丙见之,夺取行人丁的高级雨伞击打该狼犬,狗伤伞毁
- 乙为了不清偿债务,将其房屋赠与福利院
- 丙为迫使乙出卖房屋,在其隔壁经营色情行业
- 甲村不允许征用其所有的土地修建高速公路
- 一般的民事纠纷,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因行政区域的变更被告住所地已经不在受诉人民法院的辖区
- 一般的民事纠纷,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的住所地搬到了其他人民法院的辖区
-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受诉人民法院发现自己对该案无管辖权
-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受诉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裁定上诉有理,并指定了案件的管辖法院
- 国家可以作为遗赠的主体,接受甲的遗赠
- 甲在中毒后立的遗嘱应当没有效力
- 子女对父亲关系一般,应当剥夺他们的继承权
- 只能剥夺其子乙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