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成律政2010冲刺卷二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此案为一起诉县民政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 人民法院应要求县民政局先行支付罗某的伤残保险金
- 罗某应当对其曾向民政局提出请求这一事实提供证据
- 此案可适用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 该公司可以申请本案不公开审理
- 该公司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该公司应当派其法定代表人出席庭审
- 人民法院应当在当庭判决后的3日内将判决书送达该公司
- 李某不构成犯罪
- 李某成立不报安全事故罪
- 李某与石某成立共同犯罪
- 李某构成包庇罪
- 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认罪,胁从犯不认罪
- 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同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特别规定审理,胁从犯不同意
- 被告人甲为无国籍人,其对指控犯罪无异议,同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特别规定审理
- 被告人乙是未成年人,但是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集资诈骗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成文的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 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是成文的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 盗窃罪中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诈骗罪的不成文的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 私营企业主于某向某国有企业厂长行贿10万元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某国有集团公司偷税案件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王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某研究所工程师张某因不满待遇,故意将属于国家秘密的研究项目内容告诉某民营公司的总工程师李某,该案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
- 赵某与刘某成立绑架罪的共同犯罪
- 赵某成立绑架罪、故意杀人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 刘某构成绑架罪,但不对其加入共同犯罪之前的张某的重伤承担责任
- 赵某与黄某在非法拘禁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对赵某认定为绑架罪,对黄某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 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必须由同一合议庭进行,并且合议庭全体成员均应当参加案件评议
- 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于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但是,合议庭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建议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
- 除了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以外,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的案件,讨论意见仅供合议庭参考,不影响合议庭依法作出裁判
- 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原审合议庭成员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承担责任
- 尹某的表哥张某,曾因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在监狱服刑期间熟读法律,掌握了相关法律知识,现已出狱
- 尹某的朋友,在北京市B区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 尹某的弟弟十七岁,自小很聪明,十六岁便考上了某重点大学法学院,成绩优异
- 尹某的妻子陈某,在美国留学期间取得了美国国籍,并考取了美国某州的律师职业资格
- 甲(某市国土局局长)接受贿赂计6千万,在市纪委人员调查时,全部交待所有犯罪事实,则在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时,对甲应当认定为自首
- 乙(某市政府秘书长)因被举报接受丙单位的贿赂而被采取强制措施,在办案人员讯问时,还交待了接受丁单位的5万元好处费,经查证,乙接受丙单位的贿赂不属实,接受丁单位的贿赂属实,则乙构成自首
- 丙(某国有单位)私分国有资产400万,后单位负责人张某主动向司法机关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侦查人员找直接责任人李某时,李某也如实交代了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则丙单位、张某、李某均构成自首
- 丁(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因贪污贿赂、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丁妻为保住丁性命,向司法机关揭发其他领导贪污贿赂的犯罪线索,使得司法机关侦破涉及市20多位领导的腐败案,则应认定丁为重大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