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某司法工作人员甲收受乙家属的贿赂而私放了在押人员乙,甲构成受贿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某司法工作人员甲在同关押犯乙接触的过程中,感情日渐深厚,某日决定主动私放在押人员乙,司法工作人员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被释放的在押人员乙成立脱逃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共犯)的想象竞合犯
- 法官乙在审理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该案被告人原本承担50%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接受了被害人家属的吃请,遂判决确认被告人承担80%的责任。乙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 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对明知是正在且应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枉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
- 对缴纳税款和罚款决定,李某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
- 李某对上述三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应向某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申请
- 对扣押行为不服,李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该国税局扣押李某中巴车的措施,可以交由县交通局实施
- 甲在与乙共同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且乙被捕之后,将乙使用的凶器扔到河中的行为,不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已决犯,而不能是未决犯
- 律师王某在代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时,编造了一份对自己代理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虚假证言,指使证人李某背熟以后向法庭陈述,致使本该败诉的己方当事人因此而胜诉。王某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
- 张甲驾车撞死了行人李某。但张甲担心自己被追究刑事责任,欲让其弟张乙出面自首,并由张父召开家庭会议,以张甲已有妻儿为由不能坐牢而做张乙的工作,张乙遂到公安机关自首。则张父与张乙成立包庇罪共犯,而张甲除成立交通肇事罪外,还成立包庇罪的教唆犯
- 甲为了毒死张三,向准备送给张三的红酒里面注入毒药,并将红酒放在自己家的书架上,来访的李四见到红酒,一饮而尽,当场毒发身亡,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 乙见路人李某穿行车道,遂鸣笛,路人受惊,心脏病发作而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从而对其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 甲欲去沙漠探险,甲准备一个大水壶,乙在甲的水壶中投毒;丙为杀甲,将壶打个洞。结果甲被渴死了。此案中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而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 某画笔厂的厂长没有遵照规定事先消毒,就给了厂里女工们一些进口的山羊毛进行加工。4名女工因此被感染上炭疽杆菌而死亡。后来查明,以现有的科学技术,即使遵照规定作了消毒措施对这种杆菌也不起作用。该厂长虽然没有履行积极作为义务,但并不承担刑事责任
- 公安机关有权申请复议复核
- 甲有权向原决定检察院申诉
- 乙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 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 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对于附带民事部分上诉不影响刑事判决的生效
- 二审法院也应当对生效的刑事部分进行审查
- 如果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刑事部分判决有错,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处理,并将民事部分一并审判
- 当事人如果在二审提出反诉,二审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 民政部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到北京市民政局挂职锻炼1年
- 某县财政局孙某撤职处分期满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
- 某市发改委赵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24个月
- 田某在处分调查期间检举同事刘某的违纪行为并经查属实,应减轻处分
- 就盗窃案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 将盗窃案和诈骗案一并审理,并作出判决
- 法院终止审理
- 全部案件退回检察院
- 法院在决定是否准许原告撤诉之前应当审查原告撤诉是否出于自愿
- 本案中原告申请撤诉不合法,法院应裁定不准撤诉
- 原告既然愿意撤诉,法院就应当同意,法院不必审查原告撤诉是否出于自愿
- 本案中,被告的行政处罚不合法,原告撤诉并非自愿,法院应对柳某的撤诉申请不予理睬,继续审理
- 行政机关采取查封的强制措施,需要对物品进行检疫的,检疫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行政机关采取扣押的强制措施,保管费用由相对人承担
-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的排除妨碍决定,行政机关委托第三人代履行的,代履行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