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考冲刺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公诉人在法庭上可以讯问被告人。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准许,可以就公诉人讯问的情况进行补充性发问
- 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的被告人,应当分别进行讯问。合议庭认为必要时,可以传唤共同被告人同时到庭对质
- 公诉人经审判长准许,可以向被害人发问
- 如丙明知乙转让古董的行为会导致甲的债权受到损害,那么甲可以提起撤销权诉讼
- 如丙不知道乙转让古董的行为会导致甲的债权受到损害,那么甲可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
- 如丙和乙恶意串通损害甲的利益,那么甲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转让行为无效
- 甲可书面通知乙、丁,撤销乙对丁的债务免除行为
- 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对其实施了强奸、非法拘禁等行为,后来又将其出卖,应当认定为是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情节
- 李某以与他人谈恋爱为名,与其发生性行为,将女方“套牢”,然后带至外地卖掉,这属于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情节
- 刘某驾驶摩托车,强抢儿童王某,并将其卖往泰国,这属于拐卖儿童罪的加重情节
- 张某因情妇李某购房需要钱款,遂将还未满月的女孩卖给他人,获钱5万余元,并将此钱全部交与李某,张某的行为属于拐卖儿童罪的加重情节
- 甲、乙是郭某之女,郭某去世后,甲、乙通过诉讼分割了郭某的财产。丙作为郭某的继子享有继承权,诉讼期间,丙碍于与甲乙姐妹之间的情面未参加遗产分割诉讼,判决生效后,丙要求撤销前述判决,重新分割财产,法院应当支持其请求
- 第三人要求撤销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只要求裁判文书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至于内容是否错误,不是起诉条件
- 第三人撤销之诉须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原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提起
- 案外第三人对原裁判文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既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也可以申请再审
- 我国宪法规定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 我国宪法没有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 我国宪法没有规定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 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
- 张三是省级和市级两级人大代表,逮捕张三应当分别报请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 美国人李四涉嫌间谍罪,逮捕李四需要经过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 王五被逮捕后,发现其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应当变更逮捕为取保候审
- 泰国人马六涉嫌盗窃罪,逮捕马六需要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省级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复核
- 甲对乙行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期间
- 甲对丙主张的权利,既存在除斥期间,又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前者可以自由约定,后者不可以自由约定
- 丙对于甲主张的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
- 甲对丁主张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期间
- 划拨土地没有期限限制
- 只有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才有权决定划拨
- 划拨土地出让金减半征收
- 划拨土地不能直接交易
- 甲欠乙5万元的赌债,乙声称如果甲不还20万(15万利息),就找黑社会“修理”甲,甲基于恐惧交付赌债,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 甲骑摩托车在大街上见妇女田某提着一个精致皮包在行走,即起歹意,从背后用力拉皮包带,试图将皮包抢走。田某顿时警觉,拽住皮包带不放。甲见此情景,突然对摩托车加速,并用力猛拉皮包带,田某当即被摔成重伤。甲构成抢劫罪而不构成抢夺罪
- 甲翻窗入乙家行窃,从抽屉窃得4000元现金。恰逢此时,乙突然回家,甲急忙跳窗逃跑,但刚出大门口还是被乙一把抓住衣袖,为抗拒抓捕,甲掏出水果刀致其受伤。则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且属入户抢劫
- 甲因投资失败,急需用钱,遂将外甥骗到他地,然后假称孩子被绑架,要求赎金20万,甲的姐姐非常害怕,将20万交与甲,让其交与“绑匪”,并嘱其不要报警。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而非敲诈勒索罪
- 齐某申请仲裁的期间为1年,自齐某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 齐某无须支付劳动仲裁的费用
- 齐某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申请仲裁
- 仲裁庭在收到齐某的仲裁申请后应当先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