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刑罚的体系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林某在管制执行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但可以行使言论、出版的权利
- 林某的管制刑罚应由林某所在的人民政府会同街道办事处或居(村)民委员会来执行
- 林某如果在管制期间从事劳动的,应当同工同酬
- 林某在判决执行之日前已被羁押1个月,则林某还须实际执行管制11个月
- 期限应为1年以上5年以下,从管制刑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 期限应为10个月,从管制刑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 期限应为10个月,和管制刑同时执行
- 期限应为1年以上5年以下,和管制刑同时开始执行
- 罚金和赔偿经济损失以陈某现有财产按同等比例同时执行
- 先执行罚金5万元,剩余的3万元赔偿给被害人
- 先执行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剩余的3万元作为罚金执行
- 先执行罚金5万元,经济赔偿不足部分,待陈某刑满后继续履行赔偿义务
- 偶犯或者初犯
- 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
- 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
- 已经退还大部分赃款赃物
- 必须是在没收财产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 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
- 必须经过人民法院核准
- 只能在没收财产的数额内偿还
- 1989年7月1日至1992年6月30日
- 1999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
- 1989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
- 1989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
- 与他人合作写了一本《股市参与技巧》,使用化名出版
- 悄悄回云南老家为父亲办理丧事
- 家中经常去人,来去匆匆,形迹可疑,且从未报告
- 每天买一撂报纸回家,不知干什么
- 甲生于1980年11月18日,1998年11月18日杀死与其同居的女友后逃跑,2003年2月被抓获,目前正在接受审判
- 甲生于1981年2月12日,1999年2月13日与乙发生口角后将乙杀死
- 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为逃避被判处死刑,羁押期间与律师通谋,在律师会见时发生性关系怀孕
- 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因同一犯罪事实被起诉、审判
- 刑法总则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对于严重盗窃、故意重伤等犯罪分子,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无权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 刑法总则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但如果人民法院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则不能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不能执行死刑,因《刑法》规定死刑不适用于已怀孕的妇女。应立即停止执行并将情况上报
- 可以执行死刑,《刑法》规定死刑不适用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古某怀孕是在审判后
- 可以执行死刑,只是要等到古某生产之后一定时间
- 可以执行死刑,因其是与狱警通奸而怀孕,其行为带有规避《刑法》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