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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87#
[04司考真题卷一第3题]:对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之间区别的理解,可以有多种角度。下列哪一表述准确地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区别?
  • 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进行
  • 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
  • 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社会关系内容的不同,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变;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
  • 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活动
  
本题有 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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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0-8-31 19:44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形式主要有两种:法律汇编、法典编篡。法律汇编是将规范性法律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排列并汇编成册。这种汇编产东改变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因此,它并不是制定法律而仅是一项技术整理和归类活动。法律汇编的种类很多,有官方的非官方的。
法典编纂是指属于某一部门法或某类法律的全部规范性文件加以整理、补充、修改或在此基础上编制一部新的系统化的法律。因此,法典编纂不同于法律汇编,它并不是一项单纯的技术性工作,而是制定法律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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