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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6#
[04司考真题卷三第74题]: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共同特点?
  • 程序的启动是基于权利人的申请,无答辩程序
  • 程序设计上无开庭审理阶段
  • 都设置了义务人或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程序
  • 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不服者,均不能提出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
  
本题有 4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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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庞丹华 发表于 2014-6-19 22:36
这题好无感
3 # xf丶hkr 发表于 2014-6-12 10:16
督促程序中对方对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不算申报权利?
2 # alinaok 发表于 2010-8-18 08:03
幻铭鹤弈 2010年08月12日 14:52:44
除权判决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难道不是开庭审理么?
公示催告程序分为两个阶段,公示催告阶段和除权判决阶段,前者适用独任制,后者适用合议制,两个阶段都是书面审理的。
1 # 幻铭鹤弈 发表于 2010-8-12 14:52
除权判决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难道不是开庭审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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