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5#
当事人李某在二审判决生效后又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再审,原因是一审法院负责本案的书记员是对方当事人的老同学,完全有可能存在偏向,却没有回避。再审法院的立案庭对此问题进行了审查,对此,你认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二审没有提出该事由,现在提出再审不予受理,驳回申请
  • 书记员回避与否无关紧要,不予受理,驳回申请
  • 应该受理,这是重要的程序要求
  • 再审只针对实体问题,不能因为回避问题而受理
  
本题有 13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100
23
10
详细评论内容
13 # aoobiao 发表于 2012-7-20 11:20
第179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8)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10)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11)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1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1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2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6-25 00:38
8)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审判人员中不包含书记员
书记员和审判人员该回避而而未回避的二审应该发回重审(不包括翻译、鉴定、勘验)
审判人员(法官)该回避而而未回避的才是再审的程序性违法理由
11 # psatan 发表于 2012-5-22 20:11
书记员不是审判人员,ABCD全错
10 # 笨笨李 发表于 2011-6-7 14:49
审判人员中不包含书记员
9 # keikomm 发表于 2011-5-26 21:09
案件已经通过了二审程序,也就是说一审判决并未生效,再审程序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进...
8 # minxing6666 发表于 2011-5-6 13:32
zfzhaojie 2010年03月24日 10:14:44
案件已经通过了二审程序,也就是说一审判决并未生效,再审程序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进...
7 # maxi 发表于 2010-6-11 09:25
审判人员不包括书记员
6 # zfzhaojie 发表于 2010-3-24 10:14
案件已经通过了二审程序,也就是说一审判决并未生效,再审程序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进行审查,所以一审的书记员的回避不是再审的审查范围。
5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0-2-22 22:20
老同学并不是回避的法律要求,此题应不予以受理。C不正确
4 # maguhong 发表于 2009-8-18 04:08
frais发表于2009-05-2821:32:17
tnnd,弱智的解析

8)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审判人员中不包含书记员
书记员和审判人员该回避而而未回避的二审应该发回重审(不包括翻译、鉴定、勘验)
审判人员(法官)该回避而而未回避的才是再审的程序性违法理由


同意这个意见

“一审法院负责本案的书记员是对方当事人的老同学,完全有可能存在偏向,却没有回避”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证实的话,其理由不成立,应予驳回。是否启动再审,需要甄别审判人员与书记员在审判活动中发挥的作用,如果适用兜底条款,则应考虑有无证据证实书记员影响审判的公正。

不要把再审程序和二审程序混为一谈,再审程序的启动应有较高的门槛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