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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0#
[03司考真题卷三第7题]:周某与林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林某抚养,周某每年给付1000元抚养费。离婚后,因林某将孩子由姓周改姓林,周某就停止给付抚养费。因这一年年景不好,周某就将卖粮仅得的1000元捐献给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林某能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吗?
  • 不能,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
  • 不能,因为是公益性捐赠
  • 不能,因为周某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 能,因为周某逃避法定义务进行赠与
  
本题有 9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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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论内容
9 # 老生冲A 发表于 2017-3-22 21:58
74 Ч52
8 # 苏清 发表于 2016-5-4 20:46
裬棬
7 # 13657047945 发表于 2016-3-22 21:21
小孩没有饭吃 还要捐赠 大脑有病
6 # 万尉 发表于 2013-7-5 08:58
经典题
5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3-1-20 18:26
B
4 # degress 发表于 2012-4-6 10:46
degress 2012年04月06日 10:45:30
zhanghesheng8 2010年08月24日 20:18:25
因这一年年景不好,周某就将卖粮仅得的1000元捐献给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
....
比较:2010-卷4-6-9问.北陵公司与当地慈善机构的捐赠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万水公...

诡异的真题重现;
3 # degress 发表于 2012-4-6 10:45
zhanghesheng8 2010年08月24日 20:18:25
因这一年年景不好,周某就将卖粮仅得的1000元捐献给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
....

比较:2010-卷4-6-9问.北陵公司与当地慈善机构的捐赠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万水公司可否请求法院撤销北陵公司的上述行为?为什么?
  【答 案】有效。因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万水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北陵公司的捐赠行为,因其不履行债务而无偿转让财产,损害了万水公司的利益,符合合同法关于债的保全撤销权的条件。
2 # zhanghesheng8 发表于 2010-8-24 20:18
因这一年年景不好,周某就将卖粮仅得的1000元捐献给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
..........................
这人不有病么。
1 # qixiyuai 发表于 2009-7-27 20:43
这种抚养关系可以适用合同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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