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第21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以票据法第10条、第21条的规定为由,对业经背书转让票据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尽管甲乙之间没有真是的交易,但是该汇票已经背书转让,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第14条的规定,该汇票仍然有效。因此,A项说法正确;《票据法》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由此,B的说法错误;《票据法》第14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票据变造的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因此,C项正确;甲乙是在票据变造之前签章的票据债务人,因此,甲乙应该对变造之前的记载事项承担票据责任,而非是不承担票据责任,D项说法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AC正确
难怪考前冲刺班没有反复强调
大哥解析前千万不能喝酒啊
如果D项错误的话,那就是认为戊能向甲、乙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那么甲向乙开具汇票的...quote]degress01 2012年04月29日 15:10:33
[quote]degress01 2012年04月29日 15:09:20
票据瑕疵有三种了 伪造 变造 更改,考的是变造,用的确是更改的法条。
[img][/ihttp://blogfile.ifeng.com/uploadfiles/albu...[/quote]
<img src="http://blogfile.ifeng.com/uploadfiles/albumpic/b/b39/pic_6f232d74408...[/quote]
[/quote]
[quote]degress01 2012年04月29日 15:10:33
[quote]degress01 2012年04月29日 15:09:20
票据瑕疵有三种了 伪造 变造 更改,考的是变造,用的确是更改的法条。
[img][/ihttp://blogfile.ifeng.com/uploadfiles/albu...[/quote]
<img src="http://blogfile.ifeng.com/uploadfiles/albumpic/b/b39/pic_6f232d74408...[/quote]
本人认为答案为AC。支持答案选D的都认为丁的行为是“更改”票据金额,然后根据票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