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选项是不是应该理解为对内有效,不得对抗第三人
而 普通合伙人继承人不得自动取得合伙人资格,必须一致同意!
A选项应该理解为对内有效,不得对抗第三人 。
B我觉得是错的,理由是假如合伙人是...
好比:有房子的人必须交房产税,言下之意是:没有房子的人就不必交这税了!!!
B我觉得是错的,理由是假如合伙人是以劳务出资的,
那么法院就不存在执行全部财产份额的问题,只剩下劳务出资,
那么劳务出资人一样是合伙人,而且还是普通合伙人,
那么就要对此后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