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是单系血统,可以取得乙国国籍,但乙国不承认,所以无法取得乙国国籍。且只有父亲是丙国人时,才可以取得丙国国籍。herry无法取得丙国国籍。
丁是双系血统,可以取得乙丙丁国籍,但乙丙前面已否定,所以只能取得丁国国籍。
综上,只有甲丁有法律依据且无其他法律禁止。所以取得甲丁国籍。
父:乙;
母:丙、丁。
甲、乙两国实行出生地主义:
1、甲国:儿子出生在甲国,...
母:丙、丁。
甲、乙两国实行出生地主义:
1、甲国:儿子出生在甲国,可以取得;
2、乙国:儿子出生在甲国,不可取得。
丙、丁两国实行血统主义:
1、丙国:单血统,随爹,指向乙国国籍,不可取得;
2、丁国:双血统,双方:
1)指向爹的乙国国籍,不可取得;
2)指向母亲的丙、丁国籍:
(1)丙国,随爹不行,排除;
(2)丁国可。
我认为答案还可以选c,因为丙国实行的是单系血统主义。我们都知道单系血统主义并不当...
2.乙国实行出生地主义,当事人出生在甲国,则一定不能取得乙国国籍;
3.丙国实行单系血统主义,根据单系血统主义原则,是指以父亲的国籍来定子女的国籍,父亲死亡时或私生子才以其母亲的国籍来走子女的国籍;其父亲为乙国国籍,其母亲为丙丁双重国籍,当事人可以拥有乙国国籍,但是前面提到,当事人出生在甲国,而乙国采取出生地主义,乙国国籍一定无法取得;也无法取得丙过国籍;
4.丁国实行双系血统主义,可以取得父亲或是母亲任意一方的国籍,其父为乙国国籍,其母为丙丁国籍,由前面可知,排除乙国和丙国,可以取得丁国国籍。
综上可得,可以取得甲,丁两国国籍
我认为答案还可以选c,因为丙国实行的是单系血统主义。我们都知道单系血统主义并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