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A卷 » 2010年冲刺卷三 » 2010年司考冲刺 » 冲刺试题 » #18413 题目内容及评论
18413#
长城运输公司负责为兄弟物资公司运输货物,从2008年1月到2008年12月,产生运杂费60万元,兄弟物资公司已经支付40万元,尚欠20万元。长城运输公司多次向兄弟物资公司催要无果,于2009年6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兄弟物资公司支付剩余运杂费用。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兄弟物资公司清偿原告运杂费10万元。长城运输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长城运输公司得知,在一审、二审过程中,兄弟物资公司向法官行贿数万元,长城运输公司遂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复查,认为原一审、二审判决的确有错误,则:
  • 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 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发回原二审人民法院重审
  • 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指令与二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再审
  • 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同时,撤销原判决
  
本题有 0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1
1
0
本题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