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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5#
[10司考真题卷一第65题]:关于特别行政区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职须年满四十五周岁
  • 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由其法院和检察院组成
  •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级法院都有权解释本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国务院有权对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部分地区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本题有 25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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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8-1 15:37
D:国务院只有权决定省、直辖市、自治区内的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24 # 张峰爱黄阳 发表于 2015-7-3 19:52
香港
4020:永无中 特首 立法会主席
15:永无中 主要行政官员
永无中: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立法会议员
澳门
4020永无中 特首
15永中:主要行政官员 立法会主席
永中:终审院长 检察长

有权对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部分地区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只能是国家主席;
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的是全国人大;
国务院只是发布命令将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行使刑事检察工作的是律政司,律政司属于行政机关,而非司法机关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级法院都有权解释本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3 # beautystar 发表于 2014-9-4 00:30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特别行政区法律解释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但可授权对在自治范围的条款进行解释。

宣布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权利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有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实施权,而没有宣布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的权力。
22 # xf丶hkr 发表于 2014-8-15 06:47
C项全国人大授权各级法院解释基本法 基本法里面明确说明的
hbxlxupeng 2012-7-28 16:15
不同意C的解析,C.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级法院都有权解释本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解...
21 # laiyu 发表于 2013-8-23 15:38
行使刑事检察工作的是律政司,律政司属于行政机关,而非司法机关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级法院都有权解释本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20 # jpriver 发表于 2013-8-14 14:29
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来行驶
19 # 15019740077 发表于 2013-8-11 14:18
灰色颓废 2012年08月07日 19:33:24
香港
4020:永无中 特首 立法会主席
15:永无中 主要行政官员
永无中:终审法院首...
澳门特首没有外国无居留权限制。
18 # xiaoyinkai 发表于 2012-9-1 21:20
宪法题,不是人做的。
17 # 灰色颓废 发表于 2012-8-7 19:33
香港
4020:永无中 特首 立法会主席
15:永无中 主要行政官员
永无中: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立法会议员
澳门
4020永无中 特首
15永中:主要行政官员 立法会主席
永中:终审院长 检察长
16 # hbxlxupeng 发表于 2012-7-28 16:15
不同意C的解析,C.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级法院都有权解释本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解释权是什么?在我理解就是比如最高院、最高检发布的司法解释就是对法律的解释或者全国人大的法律解释。香港和澳门就算是有解释法律的授权,但决不可能是各级法院都有权解释。就像内地只有最高级别的法院才有解释的权利,不可能连基层法院都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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