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武某的行为是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 武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成立过失伤害罪
- 武某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
显然存在过失,就算警察没亮工作证,人家只是盘问而已,也没采取啥暴力行动,他至少...
[引用]
警察只是上来盘查,威胁到武某什么权益了?值得拿刀捅吗?
按这样说有人来找我问路,我以为他来抢劫我,我也可以拿刀捅对方了。
本题中,武某主观上不存在过失,因为过失是可以预见而没有预见的才叫过失。在当时的情况下,没有条件可以表明武某具有预见的可能性,所以不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更没有过于自信的过失。由此定位为意外事件是合理的。意外事件不用负刑事责任。
本题中,武某主观上不存在过失,因为过失是可以预见而没有预见的才叫过失。在当时的情况下,没有条件可以表明武某具有预见的可能性,所以不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更没有过于自信的过失。由此定位为意外事件是合理的。意外事件不用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