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九章 民法综合 » 民法 » #20754 题目内容及评论
20754#
甲在某楼下的闹市购买物品时,被楼上掉下的一罐液体砸到胳膊,皮肤被罐内的不明液体腐蚀,被送往医院。侵权行为的具体实施人难以确定,但根据警方在现场的判断,该不明液体肯定是在二楼以上的人泼的。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一楼的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 二楼以上的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根本不可能实施该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二楼以上的人构成共同侵权
  • 二楼以上的人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本题有 20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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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manager8506 发表于 2019-2-6 16:59
既然有物管,那么物业公司没有装高楼监控,导致查不出来,要负主要责任!
19 # qq125158625 发表于 2016-7-10 18:48
补偿
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共同侵权行为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且共同侵权行为也以【过错】作为必备的构成要件。
18 # 岱老官 发表于 2016-6-26 21:55
掉下一罐液体说明只有1人(户)侵权,承担侵权责任。其他人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吧!
17 # jerryjane2015 发表于 2015-6-11 14:44
B选项错误,应该是公平责任
16 # istaylor 发表于 2015-5-15 22:35
补偿
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15 # 歪歪泡321 发表于 2014-6-23 22:42
记住补偿!
14 # evilwater 发表于 2014-4-8 13:58
补偿
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13 # kangge100 发表于 2014-3-3 15:12
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只能选A
12 # 暖字十三画 发表于 2013-7-18 20:20
是的是的,给予适当补偿
11 # 贺2003 发表于 2013-7-1 21:48
公平责任承担,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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