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C卷[政法英杰] » 卷三 » 2011年司考冲刺 » 冲刺试题 » #21689 题目内容及评论
21689#
董宏与王婷均为11岁儿童。一日课间休息时,王婷扔石头打中董宏右眼,致其失明,共花医疗费2万多元。王婷系寄住在姑妈家中,父母在外地工作。以下判断成立的有:( )
  • 王婷的监护人为王婷的姑妈,因为王婷寄住在姑妈家
  • 对于王婷所造成的损害由王婷的父母和王婷的姑妈负连带责任
  • 学校与王婷的父母承担各自相应的按分责任
  • 对此赔偿,应由王婷父母和其姑妈各分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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