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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A公司(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从B公司购买1万台电脑的合同,后来双方对于合同价款发生了争议,则我国人民法院对本案可以行使管辖权的情况有:
  • A公司在北京有可供扣押的财产
  • A公司在上海设有代表机构
  • 该合同在广州签订
  • 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国国籍
  
本题有 3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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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7-4 15:30
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9-4 09:45
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 # liuxiu4004 发表于 2009-7-21 17:44
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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