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者的调整对象有所不同:
(1)冲突法:一国内部;
(2)国际私法:国与国。
2)两者解决的冲突有所不同:
(1)冲突法:一国内部;
(2)国际私法:国与国。
3)两者的法律渊源不同:
(1)冲突法:国内法;
(2)国际私法: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4)两者体现的政策不同:
(1)冲突法:对内;
(2)国际私法:对外。
5)两者考虑的因素不同:
(1)冲突法:内国因素;
(2)国际私法:外国因素。
区际冲突法的任务是解决一国内部具有不同民商事法律制度的地区之间的冲突;而国际私法要解决的是不同主权国家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冲突。
①两者的调整对象有所不同。区际冲突法调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是涉及一国内部不同地区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而国际私法调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是涉及有外国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或者说是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或跨国民商事法律关系。
②两者解决的民商事法律冲突有所不同。
区际冲突法的任务是解决一国内部具有不同民商事法律制度的地区之间的冲突;而国际私法要解决的是不同主权国家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冲突。
③区际冲突法的渊源只可能是国内法,而国际私法的渊源则可能有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④两者体现的政策有所不同。区际冲突法主要体现多法域国家处理其国家内部不同地区之间的关系的政策:而国家私法则更多体现国家的对外政策。
⑤国际私法涉及外国当事人,要考虑外国因素;而区际冲突法则只是内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