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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甲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万科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拟将丁某等人派遣到万科公司当保安。就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 甲公司与丁某等签订派遣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到期优先和现有员工续签
  • 如果甲公司没有将丁某等人派出,在保安没有工作期间,甲公司不再支付工资报酬
  • 万科公司违法用工给丁某造成损害的,甲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甲公司决定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丁某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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