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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某在某繁华大街实施抢劫行为时,某法院法官张某和某工商局局长刘某都恰好路过,目睹了于某抢劫的全过程。于某被抓获后,案件被起诉到张某所在的法院。院长考虑到张某目击了案发过程,对案件比较熟悉,就让其参与本案的审理;在庭审中,刘某因是被害人的朋友,被害人委托其担任诉讼代理人。则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张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 刘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 刘某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
  • 刘某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本题有 2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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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y3225505 发表于 2012-9-6 12:31
看错了,晕!
hy3225505 2012年09月06日 12:17:30
C选项应该是张某!!
1 # hy3225505 发表于 2012-9-6 12:17
C选项应该是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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