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拘留甲后,应在送看守所羁押后24小时以内通知甲的家属
- 如有证据证明甲参与了故意杀害丙,应逮捕甲
- 拘留乙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 如乙因捆绑拘禁时间过长致身体极度虚弱而生活无法自理的,可在拘留后转为监视居住
也就是几种可以逮捕的人的情况,
1、对有证据能证明此人有犯罪事实,并且可能对其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2、有证据能证明此人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且此人曾经有过故意犯罪的人;
3、有证据能证明此人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且此人是身份不明的。
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但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即无逮捕必要,不应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可以逮捕。
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但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即无逮捕必要,不应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