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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周某向陈某借款20万元做生意,约定2011年10月1日周某还钱。后来周某做生意赔了钱,到期无力偿还陈某的借款。周某的父亲为儿子发愁过度,心脏病复发,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留有一间房屋,周某为唯一继承人,陈某便想让周某用该房屋抵债,周某遂找到朋友杜某,说:“我不忍心用这房屋去抵债,送给你吧。”随后与杜某签订了赠与协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陈某对周某的行为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 陈某可主张赠与协议无效
  • 陈某不可以代位行使周某的继承权
  • 杜某无权对因受赠房屋瑕疵造成的损失请求周某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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