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丙对100万承担保证
- 如未经丙的同意,甲在2015年5月6日前将自己对乙的100万债权转让给丁,丙的保证责任不变
- 若甲乙约定债务清偿期为2015年10月9日,则甲最迟应在2016年4月9日前,向丙主张保证责任
- 2014年5月6日前,甲对乙的任何债权均不得转让
- 丙对100万承担保证
- 如未经丙的同意,甲在2015年5月6日前将自己对乙的100万债权转让给丁,丙的保证责任不变
- 若甲乙约定债务清偿期为2015年10月9日,则甲最迟应在2016年4月9日前,向丙主张保证责任
- 2014年5月6日前,甲对乙的任何债权均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