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被法院宣告失踪,其妻乙被指定为甲的财产代管人。3个月后,乙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过户登记。1年后,甲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了失踪宣告。现甲要求丙返还房屋。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丙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
- 丙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有权请求返还
- 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构成家事代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 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属于有权处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本题有 1 条评论
参考答案:A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
登陆]或[
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