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六章 诉讼代理人 » 民诉与仲裁 » #5221 题目内容及评论
5221#
在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的人包括哪些?
  • 律师
  • 受过刑事处罚的当事人的近亲属
  • 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
  • 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本题有 4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137
21
14
详细评论内容
4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5-7 20:12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未在法律明确禁止的范围之内!
3 # CKM 发表于 2014-1-13 16:12
民诉法不是已经更改了吗?为什么不更新
2 # glacier2046 发表于 2013-6-3 19:12
根据新《民诉法》第58条规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根据《民诉意见》第68条规定:“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1 # jinrixingzuo 发表于 2013-2-12 18:36
根据《民诉意见》第68条规定:“除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为诉讼代理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未在法律明确禁止的范围之内,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