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还债的,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破产费用从破产财产中拨付。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第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先予执行的案件有三种类型,只有对前两种类型案件原告才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对于第三类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招待的案件,要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破产还债的,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破产费用从破产财产中拨付。
申请破产还债的,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破产费用从破产财产中拨付。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第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先予执行的案件有三种类型,只有对前两种类型案件原告才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对于第三类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招待的案件,要预交案件受理费。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