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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裁定适用于下列哪些诉讼行为?
  •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 驳回原告起诉
  • 纠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 追加诉讼当事人
  
本题有 17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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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tonnypool 发表于 2014-5-22 02:03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于不予受理的,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
16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5-19 21:06
追加诉讼当事人用通知
15 # 吴语凝 发表于 2013-8-3 10:46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于不予受理的,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
14 # voice1310 发表于 2013-5-30 14:34
lawerhero 2012年06月26日 12:07:17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必须进行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
13 # adf2011 发表于 2012-9-8 12:13
追加诉讼当事人用通知
12 # aoobiao 发表于 2012-7-22 12:08
追加诉讼当事人应当用通知
11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6-26 12:07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必须进行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追加诉讼当事人应当用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
人民法院在审查起诉时, 应当对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
在诉讼进行中,发现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根据民诉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进行更换。
通知更换后,不符合条件的原告不愿意退出诉讼的,以裁定驳回起诉;
符合条件的原告全部不愿参加诉讼的,可终结案件的审理。
被告不符合条件,原告不同意更换的,裁定驳回起诉。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诉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10 # MroStupid 发表于 2012-6-6 20:09
追加诉讼当事人应当用通知
9 # tianchengya 发表于 2012-4-27 23:11
orlane 2011年08月05日 18:17:34
追加诉讼当事人应当用通知
8 # yp831025 发表于 2012-3-21 02:21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必须进行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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