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可以申诉。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可以申诉。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可以申诉。
民诉意见第208条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管辖权异议经过上诉后就必须已经进入实体程序,再审已经没有意义。
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
民诉意见第208条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管辖权异议经过上诉后就必须已经进入实体程序 再审已经没有意义
对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驳回起诉,当事人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