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41#
市规划局批准房地产企业大力公司在一片旧居民区开发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居民认为自己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已经在该片土地上居住40年,规划局在大力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批准建房是违法的。如果居民不服提起诉讼,下列有关本案原告资格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居民不是土地合法使用权人,不具备原告资格
  • 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居民权益是否合法不影响其享受原告资格
  • 规划行为是针对大力公司的,居民不是规划行为的相对人,故不具备原告资格
  • 居民在批准规划阶段不具备原告资格,一旦实施强制拆迁行为便享有原告资格
  
本题有 15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103
31
9
详细评论内容
15 # haoranwy 发表于 2015-8-20 17:18
批准行为已经对居民的权利义务产生了法律关系,
14 # taot 发表于 2015-5-1 22:40
ABCD
13 # 490020131 发表于 2015-1-6 15:17
有对行政相对人有实际影响才可以吧,D项不应该选吧
12 # lu21315 发表于 2014-8-8 14:44
原告的资格只看与本案有无厉害关系,至于利益是否合法那时受理后的问题
11 # marsares1988 发表于 2011-9-12 00:20
6楼+7楼正解。
10 # orlane 发表于 2011-7-23 11:14
行政行为利害关系第三人 不能申请复议 但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9 # gstssb521 发表于 2011-6-7 18:48
应该是只有对行政相对人有实际影响才可以吧,D项不应该选吧
8 # zzy166 发表于 2011-5-2 15:04
这个答案真的太混蛋了,此题是2002年二卷第73题真题,司法部的答案是ABCD
7 # 在海边看诗 发表于 2010-8-14 20:50
轻轻的告诉你D是怎么回事:批准行为已经对居民的权利义务产生了法律关系,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作出的,因此批准该事项的时候,居民就可以以其作为厉害关系人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要等到拆迁。
另外,按常理来理解,要是等来拆了才有原告资格,那不用再去想象,实在是tmd太不合理了,政府不会憨到出台这样的法律来引百姓的公愤。
6 # pengwei 发表于 2010-5-12 13:47
同意答案 ,原告的资格只看与本案有无厉害关系,至于利益是否合法那时受理后的问题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