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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立因殴打白飞受到公安局处罚,公安局鉴定白飞为轻微伤。白飞认为自己是重伤,以公安局对刘立处罚过轻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诉讼期间对白飞的伤势重新鉴定,结论为轻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维持公安局对刘立的处罚决定
  • 直接变更公安局对刘立的处罚决定
  • 中止审理此案,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刑事侦查机关
  • 撤销公安局处罚决定
  
本题有 34 条评论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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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haoranwy 发表于 2015-8-21 20:40
也是
33 # meined 发表于 2015-7-14 21:07
新法
第七十七条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行诉解释》第55条第2款规定,若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认为行政机关应给予行政处罚而行政机关没有给予行政处罚的,不能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我认为不能选B,因为不算明显不当。轻伤属于可公诉可自诉案件,可以选C。
32 # guangzaig 发表于 2014-8-10 00:10
(1)法院的变更判决仅限于在行政处罚领域中适用。(2)《行诉解释》第55条第2款规定,若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认为行政机关应给予行政处罚而行政机关没有给予行政处罚的,不能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的裁判。《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4项规定,人民法院认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应注意以下二点:(1)法院的变更判决仅限于在行政处罚领域中适用。(2)《行诉解释》第55条第2款规定,若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认为行政机关应给予行政处罚而行政机关没有给予行政处罚的,不能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31 # tonnypool 发表于 2014-5-31 17:35
:(1)法院的变更判决仅限于在行政处罚领域中适用。(2)《行诉解释》第55条第2款规定,若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认为行政机关应给予行政处罚而行政机关没有给予行政处罚的,不能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30 # 必须的必 发表于 2014-3-31 19:23
轻伤是自诉案件,你选C的话,那不就启动了,这不合逻辑的。故只能选B 排除法
29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2-16 16:21
轻伤与轻微伤之间显然没有达到明显有失公平的程度,而且是对被告的处罚,支持A,不告不理,维持原判决!
28 # 东来西去 发表于 2013-5-13 10:02
刑事自诉案件,不告不理,不能选C
27 # 裆代表 发表于 2013-4-1 11:26
这就是按法条出题的结果,哇声一片。
26 # 三厂魏伟 发表于 2013-3-22 16:47
萧萧 2009年04月27日 21:41:34
同意C
25 # 三厂魏伟 发表于 2013-3-22 16:47
萧萧 2009年04月27日 21:41:34
同意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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