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二章 自然人 » 民法 » #8026 题目内容及评论
8026#
2000年,湖南省某县王楼乡王村村民委员会办起了村幼儿班,聘请邻村民办教师某甲担任幼儿班教师。2001年1月5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某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的火炉旁烤火。其中两人杨某(6岁)和李某(5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杨某用铅笔盒将李某头部打破,而李某则把杨某按在火炉上,致使杨某衣服着火。杨某带火跑出教室,被人发现后,将火扑灭并送回家中。当日中午,杨某被送往县医院治疗,当时诊断为:臀部、阴部、大腿后侧烧伤,面积40%,深II度。第二日,杨某在其父带领下转往省人民医院治疗。半年之后杨某才基本恢复健康。2001年9月25,杨某之父以杨某为原告起诉至南中县人民法院,要求村委会、某甲、李某赔偿杨某被烧伤的全部经济损失。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李某头伤的医药费应该由承担。
  • 杨某
  • 李某的监护人
  • 杨某的监护人
  • 村委会
  
本题有 188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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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 miumi 发表于 2019-10-24 15:03
这个题目在玩文字游戏吧,前半段铺垫了那么多杨某的烧伤多严重,结果问我李某的医药费谁负责?
187 # 胖嘟嘟的嘟妈 发表于 2019-5-15 15:32
未成年人致人侵权的,赔偿由其监护人承担,如果教育机构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当的责任,这里的教育机构应该是幼儿园吧……
186 # 89335440 发表于 2018-11-28 20:42
刚看了书,校内侵权分三种。
1、教育机构侵权,肯定由教育机构承担。
2、校内其他学生侵权,由其监护人承担,可以减轻,若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一种按份责任。
3、校外第三人侵权,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若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所以,本题应该是按份责任,由监护人和教育机构(村村委会)承担责任。
185 # 兔子美道 发表于 2017-5-5 13:45
οdγеɡ
184 # 兔子美道 发表于 2017-5-5 13:45
οdγеɡ
183 # 风陵渡口999 发表于 2017-1-25 11:27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第二款规定:有财产的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本题题意不明,未说清楚杨某是否有财产。
182 # xinggui6655 发表于 2016-7-1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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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欧阳虚竹 发表于 2016-5-26 17:45
李某是他爸 不应该也承担医药费吧 注意追偿是后话,但是监护人也是要承担的。
180 # liuzht 发表于 2016-3-23 18:48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179 # 龙东强 发表于 2016-3-23 10:06
默认为无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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