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七章 债的移转和消灭 » 民法 » #8496 题目内容及评论
8496#
依据婚姻法第十条,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则利害关系人包括:(   )
  •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本题有 16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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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istaylor 发表于 2015-5-26 20:33
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15 # 九天妖皇 发表于 2014-6-3 13:11
重婚——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未到法定婚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禁止结婚的亲属——当事人的近亲属;
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14 # linzhi21 发表于 2014-5-26 20:03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七条,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13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3-12 17:19
重婚——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未到法定婚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禁止结婚的亲属——当事人的近亲属;
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12 # 吴语凝 发表于 2013-6-24 14:17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11 # muxiaosad 发表于 2013-4-5 15:05
重婚——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未到法定婚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禁止结婚的亲属——当事人的近亲属
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10 # weigenqiang 发表于 2012-11-4 13:30
第七条,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当事人乐于有多个配偶,所以当事人不会去申请无效,只有当事人的近亲属(主要就是当事人的配偶)才会去;基层组织当然会爱管这些闲事)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弱者一方)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是亲戚,无所谓弱不弱者)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弱者一方)
9 # adf2009 发表于 2012-8-27 07:45
因为一方的原因导致无效婚姻的,这一方近亲属可以申请,比如:未达到法定婚龄、患有医学上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的;因为双方的原因导致无效婚姻的,双方的近亲属都可以申请,比如:近亲结婚
8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5-23 03:17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七条,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重婚——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未到法定婚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禁止结婚的亲属——当事人的近亲属
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是B 是无效.
此法条似乎更考虑到为保护意思表示不健全者的利益。
7 # MroStupid 发表于 2012-5-22 08:47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B项应当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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