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工厂偿还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付的必要费用,但乙公司无权要求给付该必要费用的利息.
- 乙公司经甲工厂同意,转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乙公司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 乙公司因过错给甲工厂造成损失,甲工厂都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甲工厂、乙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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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因重大过错
法条:因重大过错
我选了C 我错了 我并不为自己的做错而开脱
但如果都是这样出题有意思么?这是考法律还是考眼力考斗心眼呢?!
《合同法》第398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
1、由委托人承担费用——预付——受托人垫付的,偿还+利息;
2、事未办成——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支付相应报酬;
3、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无权主张报酬——但仍可主张相关费用及其利息。
1、由委托人承担费用——预付——受托人垫付的,偿还+利息
2、事未办成——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支付相应报酬
3、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无权主张报酬;但仍可主张相关费用及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