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七章 人身权 » 民法 » #9280 题目内容及评论
9280#
某影楼与甲约定:“影楼为甲免费拍写真集,甲允许影楼使用其中一张照片作为影楼的橱窗广告。”后甲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用在一种性药品广告上。经查,制药公司是从该影楼花500元买到该照片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某影楼侵害了甲的肖像权
  • 某影楼享有甲写真照片的版权
  • 某影楼的行为构成违约
  • 制药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的隐私权
  
本题有 11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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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sean 发表于 2016-10-26 20:59
隐私权一次性权利
10 # 徒步郊游 发表于 2014-1-22 00:01
影楼提供给药厂像片,即违约,也侵权。因为影楼提供给药厂像片,知道是药厂用于广告而提供应认定为共同侵权。
9 # zizi1022 发表于 2013-6-8 16:24
这里版权跟肖像权冲突的吧
8 # cy4717583 发表于 2012-7-22 10:13
侵害甲肖像权的应该是制药公司,影楼只是违约。
7 # shuaibo2012 发表于 2011-6-2 11:04
肖像权是指肖像人享有(支配)肖像这一人身要素的权利,是肖像人的精神性人格权。在本题中,尽管甲已同意影楼使用其照片作为影楼的橱窗广告,但并未允许影楼将照片用于其他用途,因此影楼将照片卖给某制药公司作广告属于违约行为,同时,影楼做法侵犯了甲享有(支配)肖像这一人身要素的权利,因此,选项A、C正确。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私人信息的权利。如果权利主体允许他人支配自己的部分私人信息,那么这一部分私人信息不再是隐私,不再是权利主体的隐私权的客体。在本题中,由于甲已同意影楼将其照片作橱窗广告,因此,该照片不再是隐私权保护的客体。选项D错误。
版权是用来表述创作者因其文学和艺术作品而享有的权利的一个法律用语。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种类有:文学作品,例如小说、诗歌、戏剧、参考作品、报纸和计算机程序;数据库;电影、音乐作品和舞蹈;艺术作品,例如油画、素描、摄影和雕塑;建筑作品;以及广告、地图和技术制图。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原创作者及其继承人享有若干项基本权利。他们享有使用、或根据议定的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的专有权。因此,在本题中,作为甲照片的拍摄者,该影楼享有甲写真照片的版权。选项B正确。
6 # 安阳小伙 发表于 2010-11-2 10:44
ABC
5 # yangqx111 发表于 2010-7-27 10:51
A明显不对,肖像权侵犯的前提是以营利为目的,影楼利用甲的肖像是经过甲同意了的,且已支付对价(免费为其拍写真),所以侵犯肖像权的主体明显是制药公司。
所以答案应该为BC
4 # liukewei 发表于 2010-4-24 22:44
性药品广告上使用。我认为有人格象征意义。
3 # elppa0305 发表于 2009-7-26 09:40
答:没有侵犯名誉权
2 # elppa0305 发表于 2009-7-26 09:39
1有无人身侵权
2物品有无人格象征意义
3有无财产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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