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证据形成的原因
- 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 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 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 被告不得再向证人或原告收集证据
- 法院不得主动对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予以保全
- 法院不得自行调取对被告有利的证据
- 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
- 当事人陈述
- 书证
- 视听资料
- 检查笔录
- 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 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 证明行政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错误
- 证明行政复议机关适用法律不正确
- 承担举证责任的不仅有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的原告、证人、鉴定人也应当承担有限的举证责任
- 虽然对被告在诉讼期间收集证据有限制,但是如果被告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则律师可以自由采证
- 举证责任制度要求行政机关“先取证,后裁决”,不得在行政诉讼期间自行收集证据.
-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 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取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业不能提供的
- 原告或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
-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搜集的
-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
-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涉及的赔偿事宜
- 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若有争议,由被告举证
-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 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由原告承担证明自没有超过起诉期限的责任
- 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则举证责任
- 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 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 鉴定人不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
- 鉴定程序违法
- 鉴定结论依据不足
- 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 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有关证据
- 应当责令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有关证据
- 可以不责令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有关证据
- 无须责令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