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二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甲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 丙不构成犯罪,因为客观上没能为甲提供实质的帮助
- 即便甲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丙也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 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
- 甲构成故意杀人中止
- 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 甲的行为具有导致乙死亡的危险,应当成立犯罪
- 甲不构成犯罪
- 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杀人行为,但拒绝说明凶器藏匿地点的,不成立自首
- 乙犯有故意伤害罪、抢夺罪,自动投案后,仅如实供述抢夺行为,对伤害行为一直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的,仍然可以成立自首
- 丙虽未自动投案,但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贪污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丙交代贪污罪行的,应当成立自首
- 丁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 甲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乙采取欺骗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1,000万元,但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了应纳税款。即便乙拒绝缴纳滞纳金,也不应当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 丙明知赵某实施高利转贷行为获利200万元,而为其提供资金帐户的,构成洗钱罪
- 丁组织多名男性卖淫,由于《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并未限定组织卖淫罪中的被组织者是妇女,对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 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不应当追究任何刑事责任
- 造成饮用者中毒的直接责任人是某村办酒厂,应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不清楚酒的有毒成份,可不负刑事责任
- 对刘某应当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 应当对构成犯罪者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村办酒厂和刘某构成共同犯罪
- 甲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扰乱电信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 乙非法组织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 丙买卖国家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进出口许可证
- 丁复制、发行盗版的《国家计算机考试大纲》
- 甲冬日深夜抢劫王某财物,为压制王某的反抗将其刺成重伤并取财后离去。三小时后,王某被冻死
- 乙抢劫妇女高某财物,路人曾某上前制止,乙用自制火药枪将曾某打死
- 丙和贺某共同抢劫严某财物,严某边呼救边激烈反抗。丙拔刀刺向严某,严某躲闪,丙将同伙贺某刺死
- 丁盗窃邱某家财物准备驾车离开时被邱某发现,邱某站在车前阻止丁离开,丁开车将邱某撞死后逃跑
- 构成盗窃罪
- 构成诈骗罪
- 构成侵占罪
- 不构成犯罪,属民事纠纷
- 甲用假币行贿,其行为成立行贿罪未遂,是实行终了的未遂
- 丙的行为没有侵犯任何人的合法财产,不构成盗窃罪
- 乙虽然收受假币,但其行为仍构成受贿罪
- 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占有权,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