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 证券公司从每年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其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 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不必分开。
- 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 张某在合同纠纷诉讼中突发疾病死亡,留下30万的存款,但是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 张丁追索张小丁赡养费一案,张丁死亡,法院等待其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诉讼中止
- 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一名非常重要必须到庭的证人因突发疾病住院,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当事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先由丁偿还3万元
- 乙的继承人应以乙的全部遗产对丁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 戊无需偿还己的债务
- 戊应当在受赠财产的价值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责任
- 该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 如果丁地法院确无管辖权,丁地法院应当将该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
- 丁地法院在对管辖权异议审查期间,应当暂停执行
- 丁地法院裁定驳回异议后,乙公司可以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 银行对韦伯公司有100万元贷款债权,在诉讼时效完成后,又欠了韦伯公司30万元装修费,银行通知韦伯公司抵销30万
- 李某欠王某3万元石灰款,王某欠李某2万元餐费,双方债权均到期,王某主张债权时,李某主张抵销,只还1万元
- 韦成公司发给王位公司100万元的货物,王位公司有履行抗辩权,王位公司对韦成有20万元债务,韦成公司可以抵销
- 魏某找齐某要欠款7万元,齐某逃跑不知去向,魏某要求保证人吴某清偿,吴某以魏某尚欠齐某1万元房租费为理,只还魏某6万元
- 只要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同意和解协议,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双方就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 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 人民法院认可和解协议的,应当发布公告,终止和解程序
- 按照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 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也无须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 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 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 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 公司控股股东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不需要在裁定书中写明
- 上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其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定
- 当事人未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受诉人民法院发现其没有级别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 当事人对于将案件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裁定未提出上诉,但受移送的上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的,应当依职权裁定撤销
- 如果丙只起诉甲,人民法院不应当追加乙作为共同被告
- 如果丙只起诉乙,人民法院应追加甲作为共同被告
- 丙在诉讼中不得放弃对甲的赔偿要求,因为甲与乙是共同被告
- 如果丙在诉讼中放弃对甲的赔偿要求,乙对甲应承担的赔偿份额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甲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