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考冲刺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未经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批准,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 全国人大代表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 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有权提出对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质询案
-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
-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30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检察院的纠正意见后1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判决
- 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假释的,原作出缓刑、假释裁判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同级公安机关提出的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可以上诉
-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张某,患有严重疾病,可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
- 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罪犯王某,在狱中自杀未遂,生活不能自理,可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
- 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立即撤销该决定
-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应当及时通知法院
- 乙厂具有原告资格
- 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2年
- 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 因元宝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成立
- 与要求笼统、含糊的法律原则相比,法律规则的规定明确具体,对人发挥确定的指引作用
- 任何法律规则在逻辑上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
- 法律规则是法典的基本构成单位
- 凡在有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场合,均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 应按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由大到小,分别编制或填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
- 如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
- 中央直辖企业的限期治理,由国务院决定
-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中央直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责令停业、关闭,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 甲可以追究乙的侵权责任,同时甲应向其邻居赔礼道歉
- 甲的邻居可以追究搬家公司与丙丁的连带责任
- 就乙、丙、丁的以上行为,家政公司应该负全责
- 甲可以追究搬家公司的侵权责任或者违约责任,甲的邻居可以追究搬家公司的侵权责任
-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对于处理结果不服的,不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
-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 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的罚款以及责令停业、关闭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如果是对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处罚则须报国务院批准
- 对A开立汇票的行为能力,原则上应当适用A的本国法,即美国法
- 对B对该汇票进行背书的效力,应当适用出票地法律,即美国法
- 对C提示票据的期限,应当适用付款地法律,即中国法
- 对C的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应当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
- 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致人死亡的
- 张某因婚姻问题受挫而爬上某烟囱欲自杀,警察闻讯后赶到现场极力劝阻,当张某回心转意而欲放弃自杀时,烟囱下围观的好事者乙却高喊:“有种的,往下逃呀!”张某受刺激,果真纵身跳下而摔死
- 被告人谢某,伙同张某、孙某预谋对被害人沙某进行报复,谢某在预谋时曾说“今天要活埋了他”。谢某指使孙某将沙某骗到孙某家门口,谢某、张某等候、拦截并对沙某进行拳打脚踢,后又将沙某带到一楼房四层平台上,谢某持木棍继续对沙某进行殴打,沙某向谢某求饶,并骑坐在平台上,表示如果继续被打将跳楼,谢某仍不住手,并说:“你跳,我不信你会跳,你今天不跳都不行了。”沙某被迫从四层楼跳下,当场死亡
- 丁医生对可能治愈的患者说:“你得了癌症,只能活两周了。”进而促使其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