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王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以合伙企业财产向陈某提供担保,担保无效
- 王某自行与乙企业签订10万元的供货合同,张某拒绝追认合同效力,合同无效
- 张某与不知情的朋友李某设立了丙合伙企业,丙企业与甲企业业务相同,丙合伙企业的设立无效
- 张某自行将自己的房屋以大大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甲企业,该买卖合同无效
- 张某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
- 张某丧失行为能力的,当然退伙
- 张某死亡的,其继承人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
- 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当然退伙
- 甲合伙企业有2名合伙人张某和孙某,孙某死亡,张某不同意孙某的继承人继承合伙人资格
- 王某和赵某设立乙合伙企业,打算利用赵某发明的养殖方法进行海鲜养殖,乙企业成立后发现赵某的技术存在严重缺陷,不能进行海鲜养殖
- 丙合伙企业有3名合伙人,2名合伙人同意将合伙企业解散
- 丁合伙企业有2名合伙人李某和刘某,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经营期限届满,李某提出继续经营,刘某不同意
- 对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 张某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由于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对张某提起诉讼
- 参与决定丁企业的入伙
- 以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出质
- 三人平均分担
- 甲、乙、丙按照I:2:2的比例分担
- 甲、乙、丙按照2:3:1的比例分担
- 以上答案都不对
- 张某的出质无效,因为未获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 张某的出质有效,因为张某是真正的权利人
- 其他合伙人可以按照张某退伙处理此事
- 李某不能依据质押成为合伙人
- 丁自继承开始之日起即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 戊可以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成为合伙人,由其监护人丁代行权利
- 丁如果不愿意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则合伙企业应当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 戊由于并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不得成为合伙人
- 甲公司对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发生的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甲公司对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发生的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乙公司对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发生的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乙公司对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发生的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退伙之日起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 以原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以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取得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 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 应经张某与李某的一致同意
- 只需通知张某与李某
- 张某或李某主张以合理条件受让王某的份额的,王某必须将份额转让给张某或李某
- 朱某对转让前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