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甲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审批机关2001年4月1日确认股权回购的批复
- 甲乙之间关于股权回购的约定有效,甲可以对乙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
- 审批机关2001年6月作出的批复并未设定新的权利义务,法院不应受理甲对该批复提起的诉讼
- 甲在2003年8对审批机关2001年6月1日作出的批复提起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期限
- 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管理局应对银行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法院的民事判决可以作为确认抵押登记行为无效的依据
- 银行须在2005年2月4日之前行使赔偿请求权
- 银行在向土地管理局请求赔偿之前,应当先确认抵押登记行为违法
- 根据甲厂的申请,某市地质矿产局可以撤销水电局发给乙厂的采砂许可证
- 水电局应当撤销给乙厂发放的采砂许可证
- 若乙厂的采砂许可证被撤销,发放许可证的水电局应承担乙厂相应的经济损失
- 甲厂可以要求水电局赔偿因向乙厂颁发许可证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
-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将查封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 通知银行将力青公司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 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构成非法拘禁罪
- 构成绑架罪
- 构成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想象竞合犯
- 构成敲诈勒索罪
- 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所以,甲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认识错误
- 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因而没有盗窃他人财物的故意,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的行为成立侵占罪
- 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所以,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 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而甲又没有盗窃的故意,所以,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又由于甲具有侵占遗忘物的故意,但提包事实上不属于遗忘物,所以,甲的行为也不成立侵占罪
- 原告应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 太平居委会为本案的第三人
- 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法院应判决维持某区规划局的批准决定
- 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 提起公诉的县人民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席法庭
- 县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此案后20日内审结此案
- 县人民法院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郝某的最后陈述意见
- 属共同犯罪
- 属共同过失犯罪
- 各自构成故意犯罪
- 应按照甲、乙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甲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 乙涉嫌抢夺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被拘留,需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
- 丙刑满释放后第二年又涉嫌重婚
- 丁是持刀抢劫的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