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如果周某也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在执行死刑前供述其所知悉的一个犯罪团伙的窝点,被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王某的量刑
- 罪犯有孕在身1月有余
- 发现王某还有拐卖四川灾区孤儿的行为
- 如果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周某潜逃,后来发现周某在某地并被当地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讯问发现有新的犯罪情节,可能影响王某的量刑
-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
- 农民甲2008年种桃获得丰收,但由于市场上桃子过剩,农民甲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遂起诉其所在乡人民政府,认为乡政府未履行对农业生产进行指导的职责
- 张因违章建筑被市规划局罚款500元,张不服,向法院以市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法院告知其应起诉市规划局,张执意起诉市政府
- 李在起诉时一并向法院提出了行政赔偿的请求,但一审判决书中却未涉及赔偿问题,李上诉,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李不应获得国家赔偿
- 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应当并处没收财产
- 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处死刑,应当并处没收财产
- 甲为向乙索要高利贷,就将乙非法拘禁在某空房内,向乙的妻子索要债务,并声称如果不还钱,就将乙杀害。甲的行为成立绑架罪
- 丙将丁挟持到某宾馆,以打断其腿相威胁,向丁索要1万元。丁联系其所在公司,以自己在外打架打伤他人急需赔偿为由借钱。丙与次日冒充丁的同学到该公司取走4000元,并以假名打下一收条。丙的行为成立绑架罪
- 马某为勒索财物将郭某绑架后,由于郭某的家人在接到勒索电话后报警,马某准备杀害郭某。马某用绳子将郭某勒死后,将郭某仍在野外。但实际上郭某没有被勒死,经抢救后没有生命危险。对马某行为的量刑应适用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
- 杨某为勒索财物绑架了张某。由于张某认出了自己,杨某将张某杀害,并向张某的家人谎称张某仍然活着,继续勒索。杨某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与诈骗罪,并实行数罪并罚
- 甲明知电脑是某乙盗窃所得赃物而使用,其行为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后又拒不退还,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和侵占罪数罪并罚
- 甲用恐吓手段长期占用某乙盗窃的电脑,应当构成敲诈勒索罪
- 甲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甲将某乙盗窃的电脑强行占有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 被告人刘某侵占案,由被害人李某提起诉讼的
- 被告人周某重婚案,周某的妻子向法院提起诉讼
- 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不足,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后,又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
- 被告人李某抢劫一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由被害人杨某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判的
-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已过追诉时效,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照刑法不构成犯罪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 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 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如果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 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 不退回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己侦查
- 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应以两次为限
- 因新的证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 因裁判所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 因对法律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 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 三者都是强制性措施
- 行政处罚和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都是人民法院
- 行政处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便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 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刑事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