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科学立法是党科学执政、科学决策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
- 立法民主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 坚持民主立法,就是既要体现立法内容的民主,又要体现立法程序的民主
- 体系完备是立法健全完善的重要标志,适时进行法律清理和法典编纂
-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 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关于法律权威和法的职能的经典论述,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极为宝贵的理论渊源
- 民为邦本,公正执法等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文化资源
- 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发生的历史悲剧,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重要成果,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
- 执法为民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
- 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
- 执法为民直接而响亮的回答了执法工作“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及“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根本问题
- 执法为民就是要坚持只有维护百姓利益的执法才是合法的,一切以维护百姓的利益为准
- 鲜明的政治性
- 彻底的人民性
- 系统的科学性
- 充分的开放性
- 把握大局是服务大局的前提条件
- 围绕大局是服务大局的根本保证
- 服务大局是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必然要求
- 立足本职是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
- 1988年第一次宪法修正案
- 1993年第二次宪法修正案
- 1999年第三次宪法修正案
- 2004年第四次宪法修正案
- 公正司法是法的精神的外在要求
- 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就是要求司法机关只要追求公正就可以
- 司法公正就是追求每一个个案件的公正
- 公正与裁判既是一种里表关系,又是一种唇齿相依关系
- 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双方面性
- 广义的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 行政执法要坚持讲求效能的原则
- 执法活动的对象是案件,主要是裁决涉及法律问题的纠纷和争议
- 能够成为法的非正式渊源的习惯只是社会习惯
- 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最高司法效力,因而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参考
- 党的政策对法律的制定或实施都有指导作用
- 我国国内法中没有规定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法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