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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国际公法学习中注意的几个问题

[ 来源:学法网 xuefa.com 作者:佚名 时间:2008-2-22 11:47:31 进入学法网BBS ]

  ③作证:职务行为所涉事项豁免,非职务行为所涉事项不豁免。

  十三、纽伦堡原则,这里注意纽伦堡原则后又发展出来几项新原则:对战争罪行和危害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原则;战争罪犯不得庇护原则;国际合作原则。

  十四、国际刑事法院( icc ),( 1 )、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罪刑:发生于规约生效后的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侵略罪;( 2 )、管辖对象:个人,注意不审国家;( 3 )、管辖依据: ①所涉一方或多方是缔约国;②被告是缔约国国民;③犯罪在缔约国境内实施;④非缔约国决定接受 icc对在境内实施的或由其国民实施的一项具体犯罪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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