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司法考试>考生经验>

司法考试复习中,教你如何复习抽象、枯燥的法理学

[ 来源:学法网 xuefa.com 作者:笨鸟 时间:2008-3-11 08:59:39 进入学法网BBS ]
  法理学,许多人有相同的感觉:法理学抽象、枯燥、难以记忆,并由此产生厌烦情绪。确实,这门课教材中没有举出较多的事例来说明相关内容,与刑法、民法等课程相比理论性较强,缺少具体、实务性的知识。因此,在复习过程中,复习方法是很重要的。

  1.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学,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不要单纯地把法理学看成是独立的部分,而应该将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法理学可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抽象的法理,也就是一般考试教材中放在最前面的那些内容;另一部分是具体的法理,即是教材中的宪法、刑法、民法等内容。了解了法理学,便于学习其他的法律知识,而学习了其他法律知识再反过来可以验证一下法理部分讲的对不对、有没有用。如果能做到这样学习和思考,就会在法理学复习中产生兴趣,使整本教材所列的内容前后呼应、融会贯通。

  2.对选择、判断这类题型,一定要明白为什么选择这个或这几个答案,而选其他的就错。判断题要知道错在哪里、怎么改是对的,千万不要背辅导书上的答案。出题主要考察是否掌握了一般与特殊、绝对与相对的关系,分类标准与结果之间的一致性。因此,遇到一个问题有不同划分标准(如法律规范的分类、法的分类),一种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怎么样、特殊条件下是怎么样的(如违法的构成一般要求行为人有过错,但特殊侵权行为则不要求;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一般适用中国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类知识时,需格外注意,要弄清搞懂,不能存在“差不多是”、“好像是这样”的模糊认识。

  3.对论述题,复习时重点在于知道有几个要点,尽量用书上的语言表达,回答的顺序要准确,同时要对要点进行简单说明。答题时做到要点明确、解释清楚。

  4.对分析题,注意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和基本原理与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复习时自己可以设计若干具体说法,然后从法理学角度进行分析;答题时冷静考虑出题者的用意和角度,把与之有关的原理一一对照,从中找出合理的根据。

  在掌握了较好的复习方法的基础上,再针对法理学的重点进行学习,对难点进行理解,对易错点加以注意、避免,这样,于就会取得较好的成绩。


更多信息请访问:司法考试论坛 司法考试资讯 司法考试题库
责任编辑:冰凉的心
■ 相关文章
■ 论坛热帖
  • ·(司法考试)过来人的十大失利教训
  • ·14招教你进行高效司法考试复习
  • ·备战司法考试之八大误区
  • ·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的感悟
  • ·华夏正义:司法考试论述题出题规律及答题技巧
  • ·《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大本”的阅读方法
  • ·坚持就是胜利:三上司法考试考场终得426分
  • ·苍穹:致司法考试新人
  • ·苍穹:致非法本的司考新人
  • ·再说司法考试三大本,兼谈所谓重点
  • ·法律出版社:司法考试复习三个阶段备考宝典
  • ·法律出版社:提醒司法考试考生复习备考中的四大常见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