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一次好!
目前我国由国家司法部组织的每年一度的国家司法考试一般在每年的9月考试,每次考两天,共四门,每天上、下午各一门,前三卷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三个小时),第四卷为主观题(考试时间为三个半小时)。最后以四门考试的总分论成败。2007年11月22日可以网上查询分数,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所谓A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320分(所谓C证),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90分。还有一种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法律类大专生)考分为360分以上的(所谓的B证)。通过了司法考试,就可以向国家司法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它是任命法官、检察官、当任律师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才有资格当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可能还有公证员)。所以说司法考试就是一个资格考试,它与注册会计师,企业法律顾问等等资格考试也没有什么大的不同。
目前我国由国家司法部组织的每年一度的国家司法考试一般在每年的9月考试,每次考两天,共四门,每天上、下午各一门,前三卷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三个小时),第四卷为主观题(考试时间为三个半小时)。最后以四门考试的总分论成败。2007年11月22日可以网上查询分数,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所谓A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320分(所谓C证),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90分。还有一种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法律类大专生)考分为360分以上的(所谓的B证)。通过了司法考试,就可以向国家司法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它是任命法官、检察官、当任律师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才有资格当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可能还有公证员)。所以说司法考试就是一个资格考试,它与注册会计师,企业法律顾问等等资格考试也没有什么大的不同。
明白了什么是司法考试,现在转入正题。网上有太多的言论在谈司法考试改革的走向,一个大的方面就是司法考试要改成二次考,中国普法网,国家司法部的准官方网的司法考试“理念研究”专档内有相关的文章。很多大的网站的司法考试论坛上也有关于二次考的传闻,特别是现在2008年的考试是一次考还是二次考,议论的最多,有说二次考的,有说一次考的,等等,搞得考生人心惶惶。总体而言,二次考的声音更大,可能是提出二次考的人,大多是某某大学的知名教授或者某某法学家有相大的关系吧!但,我却有不同的看法——国家司法考试一次好!
我先不谈为什么一次考好,我先谈谈我的工作和学习背景。我现年31岁,95年从农业大学所谓的国家高等全日制畜牧兽医大专毕业,同年参加工作成为公务员,98年参加全国高等自学法律本科考试,04年毕业。同年调入司法局法学教育科,从事法学教育工作,04年至06年负责北京律政国家司法考试培训在当地的辅导工作,并参与了04年至07年司法考试的报名工作。这其中01年参加过海关公务员考试,05年至07年三年参加过司法考试。从我的简历中可以看出,我首先受过大学正规的学校教育,参加过自学考试,参加过公务员考试,参与过司法考试的一些主要过程,并同时参加过司法考试,对司法考试有着不同他人的感触。当然也可以说我是“四不象”,那儿都粘过一点。
现在,我站在一个参与过司法考试,并且是亲自参加过三年司法考试的最基层的司法干部的角度来谈谈我为什么认为国家司法考试一次好。一点肤浅的认识,希望各位尊敬的教授、法学家以及这方面的专家不要见笑。前文我已经说过,司法考试不过就是一种资格考试,通过了司法考试就取得了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那么什么人希望能取得这种资格呢?也就是说司法考试所针对的人群是那些呢?从几年来看,考司法考试的法院、检察院(所谓的两院)的人员占了大多数,其他还有一小部份其他人员,这部门人员比较复杂,所占人数不多。既然两院的参考人员占了司法考试的大多数,那么研究他们一次考好,还是二次考好,就成为了这个问题的关键,而不是站在什么大学教育课程的设置,什么对大学教育的冲击以及如何加强法学理论素养的测试等等,司法考试不就是一场考试吗?要让一场考试承担起提高我们全民族(说小点,考生)的法治素养的重担,它承担的起吗?如果它能承担,还要你们这几百所大专院校做什么?司法考试不过就是一场资格考试,让他真正像一场考试得了,就像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以及其他什么资格考试一样。考试本身就应该像考试的样!说远了,我还是转入正题,我参加律政司法考试培训辅导时,接触的两院多数考生,他们没有一个认为二次考的好,要么无所为,要么不赞成,没有说两次考好的,大家对二次考都心怀疑虑。总结下,他们的顾虑是,来参加考试的两院人员都是才参加工作没有两年,工作任务都比较重,并且加上要谈恋爱,要顾家庭,要社交,要应酬等等,有做不完的事,学习考试对于他们来说,即苦又累,如果这不是当法官、检察官的必要条件,我想十有八九都不愿意来考。同时我们当地的法院、检察院从提高人员素质,当然也是法官和检察官紧缺的角度考虑,也采取了一些措施鼓励本系统的人员参加考试,比如,给两个半月的学习假,通过后单位给报销一半的学习培训费用等政策。这几年来,由于考生和单位对考试重视,通过率连年提高,今年更是创下了通过率达25.7%的历史最好成绩。但反过来考虑,广大的考生和基层的法院、检察院为考试投入了巨大的“成本”,公务员本身并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却要靠广大的纳税人养活。这些“成本”最终还不是要落到广大的纳税人身上。民主是需要“成本”的,但我需要更多的民主,却不愿支出更多的“成本”。所以说,现在司法考试一次考,都需要投入这样巨大的时间、精力、人力、物力、财力,如果再实行二次考,那么,这笔费用可想而知,会更加的巨大。“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这笔巨大的费用还不是要落到纳税人身上,落到国家身上,还有我们广大的考生为准备第二次考试所花费的时间、精力、物力、财力,谁来统计下?我想投入了这巨大费用、巨大“成本”的产出,所谓就加强了对应试人员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学理论素养的测试。我看未必!就真正的使法本生更像“法本生”,使非法本生更像“非法本生”。我看也未必!远得不说,世界上有许多著名的法学家并不是所谓的“法本生”班课出身,就是所谓的“法本生”,我想问一句,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法本生”你们在学校里好好的看书了吗?给是看司法考试的书,也像是在学校里对付考试一样,一个星期搞定。诚然我说的有些话有些偏激,请原谅!总之一句话,二次考的考试“成本”比一次考的成本过大,并且还不能得到预想中的结果。不要告诉我国外如何,如何,那是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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