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谬的审判,如何收场?
2009年年尾的“律师造假案”终于开庭了,按照学者们,媒体们的说法,这是很精彩的庭审,李庄律师本身就是一名出类拔萃的刑辩律师,为其辩护的陈有西律师和高子程律师,也都是律师界的翘楚,反光坐拥法学重镇西南政法大学的重庆检方,却并没有拿出足以和两位辩护律师过招的检察官,这场表面上精彩的庭审,实际上隐藏着控辩双方极度不对等的实力,坦率的说,公诉人单就业务能力和法律功底而言,根本没资格和陈,高律师对话。所以庭审中乌龙太多了,以至于我们尊敬的法官阁下不断的擦汗和休庭,甚至在庭审阶段的训诫中不断出现失误,以至于把辩护人多次说成公诉人。
按照重庆法学院著名学者陈忠林老师的话,检察官们已经做的很不错了,他们躲避了陈律师和高律师设下的重重陷阱,一直按照自己的控诉思路再走,让我们再次为那两位可爱的人民检察官欢呼吧,在重庆市我们无法找到可以和两位辩护律师相提并论的检察官了,所以,他们的勇敢是值得歌颂的。
我只是觉得很儿戏,很有趣,按照中国刑事诉讼结构,似乎那天控诉的应该是重庆检察院的公诉人同志们,可是却成了一场法学院的公开课,我们的两位律师正在不遗余力的设计着陷阱,而后者则在不断的躲避中,完成了既定的路线,这简直太和谐了。虽然我时常产生的错觉是,到底谁在被追问?
在庭审中,李庄和辩方是不断的申请,而法院在不断的驳回,检察院在不断的拒绝,最令我感到有趣的是,就是那份传说中的录像带,因为当时批捕的时候,检察院就说有录像带为证,证明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可是当李庄要求出示证据,当庭质证的时候,重庆方面的答案竟然是,我们不能出示那些证据,理由是,我们从来没有,所以难怪李庄律师当庭质问,到底是谁在伪证了。
可能是当时的气氛过于紧张了,所以可爱的公诉人和辩护律师经常探讨一些案件以外的事情,以至于我们无奈的法官阁下一再告诫控辩双方“仅就案件本身辩论,不要偏离主题”,我们的检察官,本着一个女性的细致,提醒我们的辩护律师保持优雅的绅士坐姿,这使我想到,似乎我们已经进礼仪课堂,下一步吧是不是饭前便后要洗手,或者其他的。
最后,我们的检察官可能是联想到艾滋病日结束不久吧,十分友好的提醒了李庄律师应该严肃性操守,不要再重庆辩护期间和某些从事特殊服务工作的女性进行过于密切的身体交流,以至于引发李庄先生的暴怒,辩护律师更是直斥,公诉人没有人格。
我实在也不清楚,李庄本人是否找了小姐,找了多少个小姐,是花了20元找小姐和花了2000元找小姐和本案由什么关系,难道我们今天那么多法官,检察官,律师在一起,不是在进行一场关乎一个人是否有罪的审判吗?难道我们变成了居委会大妈,在一起帮助李庄的太太,管教他老公吗? 那两个公诉人啊,杯具! 为官的心理,嘿嘿.....阴损!!!! 重庆方面已找了高一飞等西政名教授对庭审作了充分的论证,认为证据没有任何问题,现在官方又大造声势,李庄入罪是肯定的了。 不知道高一飞是如何论证的,根据我的论证,李庄案的证据存在严重问题,当然,我没资格和高一飞相提并论,但是我相信,关于正义和常识的理解,是不受学识和声誉的限制的 有录音吗 想听听 如果有的话 我想检验下中国的刑诉庭审质量 不用污蔑检察官的名誉! 回7楼:只要是人,名誉都不能被污蔑对吧?检察官是人,作为被告的李庄就可以不是人吗?这逻辑肯定不对。况且作为操持着公诉权的官,在国家审判的正式场合,公开污蔑被告人的做法,我想要比百姓私下“污蔑”官的做法更恶劣,不是吗? 看来是一个长久的战争。 kankan 我就是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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