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行政法规的说法不正确的是?[201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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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有关行政法规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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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法制工作机构或者国务院一个或几个部门起草
B、国务院各部门、省级政府以及较大市政府可以向国务院提出行政法规解释要求
C、行政法规既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也可以设定新的种类的行政处罚
D、经济特区法规同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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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D
参考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0规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可知,行政法规可由国务院法制工作机构或者国务院一个或几个部门起草,故选项A正确,不选。第32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国务院提出行政法规解释要求。”可知较大的市政府不可以向国务院提出行政法规解释要求,故选项B错误,应选。《行政许可法》第14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根据第(七)项的的规定,行政法规可以创设除《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六种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故C选项正确,不选。《立法法》第65条规定:“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第81条第2款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选项D应适用经济特区法规,故选项D表述错误,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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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将题目(带答案及解析)发送到邮箱xuefa.com@163.com a临时行政规章 要长期使用的报人大b建议 b吧——不确定 BCD
但是我觉得A的表述不是很严谨,勉强算没错。 B、国务院各部门、省级政府以及较大市政府可以向国务院提出行政法规解释要求
C、行政法规既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也可以设定新的种类的行政处罚
B好像没有较大市政府,有没有不知道。
C不可以设置处罚,如果是单选,我选C
多选我选BC 哎呀不对啊,我选B- - 回复 4# honbluer
楼下是对的,是BC
我改下答案 我选c\d 对这方面知识比较生疏,不确定 B和C,B项是主体多了较大市政府,C项是可以设立除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并且不得与上位法冲突,需在上位法规定给予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内对处罚做出规定 我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