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实习律师制度存在的必要性是什么
就社会公众的权益保护而言,我不清楚,为什么实习律师不能独立承担业务?既然公民代理都可以,为什么通过了司法考试,取得了实习证的专业人士反而不可以?如果说没有经过实践就不可以独立诉讼,那么公民难道更专业吗?况且,法律市场有自己的层次和调解机制,难道实习律师难的业务解决不了,欠款纠纷都打不来吗?
依现行立法,实习律师不能以公民身份代理业务,又不能作为律师独立承办案件,那实习律师的生存怎么解决?我不知道这种接近于脑残的规定是什么人想出来的?
本来实习律师制度是有其合理性的,但是,为什么只有限制没有保障,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实习律师的生存那?谁去关心过和真正想过?说是实习,有几个负责任的师父和律师所真正承担了这个责任,为律师的实习和生存提供了保障和便利?
中国现阶段的实习律师制度,除了罪恶毫无作用,最大限度的压榨了律师的生存条件,最多的逼走了发展期的年轻人,而所谓的培养,实习,根本没有履行,实习期,就是毫无权利只有义务,毫无保障只有压榨的危险期 唉,我连证也没有╮(╯_╰)╭ 实习期内允许犯错。
实习期内允许不懂。
实习期内要解决的就是克服犯错和学会懂得。 公民代理是不允许的收费。
实习律师应该可以公民的身份代理的,推导下,如果自己的亲戚朋友需要诉讼了,根据民诉法规定,可以委托你的。
上次我在中院,一法官问另一个法官,实习律师能不能单独出庭,另一法官说实习律师不行,但是可以 以公民的身份。 实习律师在代理诉讼中就已经不具有公民身份了
我想,实习律师之所以不允许独立办案,是怕一旦出了某些政治性,根本性的问题,不仅砸了自己的饭碗,而且也会砸了律师行业的这个招牌。因为你无法让所有公众去了解律师和实习律师的区别,他们只是知道你们都是律师,案子没办好就是律师无能。与其这样,不如所有实习人员都别接案子。
至于实习律师的生活保障问题,又与他有何干系?没人愿意管 万事都是双刃剑。 我在实习期走了一遭,如同我在地狱行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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