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79
发表于 2012-6-20 23:22:14
说的很中肯,:)
珍冷
发表于 2012-6-20 14:38:27
我重回学法网的唯一理由就是看你的帖子来了
yirenydy
发表于 2012-6-19 21:29:19
兄台回归学法网是广大新人的福音!膜拜!!
tbliao
发表于 2012-6-19 16:58:50
第二条,楼主没有点明,点明了肯定又有 正人君子 跳出来,呵呵。
现引用某网友的观点,大家讨论:
道, ...
dagebao 发表于 2012-6-19 16:42 https://bbs.xuef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受教2次。
dagebao
发表于 2012-6-19 16:42:14
第二条,楼主没有点明,点明了肯定又有 正人君子 跳出来,呵呵。
现引用某网友的观点,大家讨论:
道,规律。即“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德,得也。
道德,即按规律得到利益。
讲道德,按规律能让别人得利益。
wide389
发表于 2012-6-19 16:08:00
总结的非常好,一个新人,受益了,谢!
2011司法考友
发表于 2012-6-19 15:30:52
说的还是挺老实的。这态度真的很很赞啊。语气平和。好!
就这一次
发表于 2012-6-19 14:41:45
每天都要刷一遍学法网,就是等楼主的帖子
至少第一点,和我看法非常一致,但此观点楼主已经表达过无数次了,是老生常谈
第二点,倒是第一次提出来
仔细想想,亦有道理
lawyerao
发表于 2012-6-19 14:12:09
听君一席话,盛读十年书!
mumuxiaohu
发表于 2012-6-19 12:47:47
:handshake